让企业成为推动整改、践行新发展理念的责任主体
来源: 中国环境报时间: 2020-09-07作者: 管理员
中国铝业集团(以下简称中铝集团)成立于2001年2月,发展至今已成为以铝铜为主的多金属矿业公司,是全球第一大氧化铝、电解铝供应商,铜综合实力位居国内第一梯队,铅锌综合实力位居国内第一、全球第四。
据公开报道,通过产能置换,集团铝板块已经把资金和力量向资源能源富集地区进行了转移。目前,在贵州清镇、广西百色、内蒙古包头和山西吕梁布局了四大铝产业基地,已初具规模和效益。
过去:政府积极推动,解决具体生态环境问题
2016年以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督察及“回头看”的反馈意见中,指出中铝集团所属企业在项目建设、固废处置、执行产业政策、林地使用等方面存在15项问题。
在固废处置方面,2014年9月,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第五赤泥库二号坝曾发生管涌渗漏污染农田事件。对此,河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的《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显示,事件发生后,河南省将郑州市政府作为责任单位,通过采取对已经下泄到农田的赤泥库污水抽取回收利用、将受污染的表层泥土运至赤泥库改良污染带土壤等措施改良土质,基本恢复污染土地的使用功能。经专业机构抽样检测,修复后,这里的土壤已与周围农田各项指标无区别。
其中,企业主要承担的措施是在2014年投入1200万元,将赤泥库泄漏后受污染的表层泥土运至赤泥库,对受污染土壤进行修复。为了彻底消除污染隐患,又投入3300万元,将赤泥堆存由湿堆改为干堆。
在违规使用林地、越界开采等方面,中铝广西岑溪稀土越界开采稀土,造成山体塌方毁坏水塘、林地和农田24.44亩,防渗设施不完善,污染周边环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方案》,广西对这一问题列出了四方面责任主体负责整改落实,包括梧州市、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纪委监委。
记者注意到,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在整改中,及时拆除了越界区域的生产设施,完成了滑坡区域工程整治及复垦复绿工作,建成了水体氨氮处理设施。
此外,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第二轮第一批督察过程中,针对一些企业生产过程、施工过程环保管控不到位,对涉及企业周边群众健康的环保事项重视不够等现象,督察组还向集团所属11家企业交办了无组织排放、在线监测、矿山开采、环评等方面的问题。
通过上述对地方的督察,压实了中铝集团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主体责任,推动了一些具体问题的解决。
现在:企业直面问题,推动全方位转变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明确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作为督察对象。
已经启动的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继去年中国化工和中国五矿之后,将中国铝业和中国建材纳入督察范围。在此前的梳理中,记者发现这两家企业有3个共性问题,即均涉及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均曾因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而备受关注,均为多年入围世界五百强企业。
督察组进驻央企表明,任何企业都不是环保免检单位,推动污染防治和高质量发展是各方的共同责任。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组长黄龙云强调,此次将重点督察中铝集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及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情况。
中铝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姚林表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差距、深挖根源、补齐短板、推进改革的重要机遇。要借督察的宝贵“东风”,加速驶向绿色发展的快车道。
“对于督察移交的问题,要从快从严、从实从紧,各板块、企业要迅速反应,见行动,见实效,负责任,抓落实,严格标准、动真碰硬,做到‘一问一策’,所有问题要有清单台账。要加强全级次企业的沟通协调,确保事事有人盯、处处有人管,做到无缝衔接、全面覆盖。要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上用功发力,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分类推进整改任务,强化督导问责,确保问题整改高质量完成。”9月4日,姚林在中铝集团再部署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督察中铝集团配合工作的讲话,体现了中铝集团走绿色发展道路的坚定决心。
由此可见,通过督察有效推动解决了一批企业存在的具体生态环境问题。目前,督察组直接进驻中铝集团,目的就是督促集团各级领导班子、子公司直面深层次根源性问题,让企业成为推动整改的主体,向全方位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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